“待岗”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说情谋利并收受钱款是否构成犯罪 |
| |
引用本文: | 吴新华.“待岗”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说情谋利并收受钱款是否构成犯罪[J].人民检察,2008(18). |
| |
作者姓名: | 吴新华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案情简介原国家某单位司长许某,于正式退休前两年,在本单位内部退居二线,人事关系仍在单位老干部局,未安排具体工作,处于待岗状态,等待退休。
|
关 键 词: | 行为人 国家工作人员 待岗 利用职权 制约关系 影响关系 斡旋受贿 具体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