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信访制度的具体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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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都都 高浚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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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 广州5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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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广东省涉诉信访情况调研”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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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国家信访局和广东省对信访制度进行新一轮的完善和细化,明确剔除了实践中的权利救济功能。实践中信访主要是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而此次的一系列完善措施对权利救济型信访并没有提供有效的途径。我国信访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利用率太低,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利用率能够迅速的缓解信访压力,因此有必要加强信访和行政复议的效衔接,改进行政诉讼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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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访 信访制度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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