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丈夫能否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是近年来刑法学界争论激烈的问题之一,目前主要有全面否定说,全面肯定说,折衷说三种学说,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全面否定说。司法实践中常以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作为判定婚内强奸成立的基准,且在婚内强奸成立的情况下,其刑罚处罚多为相对较轻的缓刑,这对于广大妇女的性自主权利保护是相当不利的。纵观世界法律,早在上世界末就悄然掀起了废除丈夫豁免原则,肯定婚内强奸的存在的风潮,反观我国,在保护妇女性权利方面严重滞后。本文旨在从事实与规范之间探讨婚内强奸问题,支持全面肯定说以保障妇女在婚姻中的自由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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