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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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禹伟.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J].法制与社会,20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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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禹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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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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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猖獗以及国际反恐实践的局限使对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颇为必要。我国界定国际恐怖主义应以描述加列举的方式给出立法定义、以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否定为价值评判、以非法组织为国际恐怖主义的实施主体、以普通平民为主要恐怖暴力对象、以秘密和极端为暴力的行为方式,以特定的政治,经济,宗教和意识形态为行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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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恐怖主义 描述法 列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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