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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撤销兴城县设立兴城市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你省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八日《关于兴城县设市撤县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兴城县,设立兴城市(县级),以原兴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兴城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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