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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领导不应分管政府工作
引用本文:舒仙求.人大常委会领导不应分管政府工作[J].山东人大工作,2000(7).
作者姓名:舒仙求
摘    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管政府工作,不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管政府的某项具体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行使了政府职能,侵犯了政府的权力。如果政府的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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