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工程中的政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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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镇英,卜泳生.再就业工程中的政府职责[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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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镇英 卜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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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再就业工程是劳动部为帮助失业者特别是长期失业者和企业难以分流的富余职工尽快再就业而推出的,旨在运用失业保险的经济杠杆,并结合职业介绍、转业训练及生产自救等项服务手段.通过职业指导座谈会、转业训练课程、求职面试和工作试用、生产自救活动等多种方式,为失业职工提供帮助和服务,提高其竞争就业和自谋职业的能力。国家从1994年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每年帮助大批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以后每年的再就业人数都要大于每年下岗的人数,使这个问题在五年内逐渐缓解、消化,基本得到解决。正如朱港基总理所指出的那样:“下岗分流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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