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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摘    要:<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3]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五年任期已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重庆仲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组建重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聘任下列人员为重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主任:刘强市政府副市长

关 键 词:仲裁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  组建  副主任  办公室  第四  市政府  副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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