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视角下和谐社会建构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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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 行政法视角下和谐社会建构之思考[J]. 法学杂志, 2011, 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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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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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原工学院,河南郑州,4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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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不仅是一个理性人本的社会,同时也是人类所追求的美好理想。和谐社会体现出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它是公民孜孜以求的社会状态和美好夙愿。从行政法的视角看,其本质就是政府与公民的有效互动。行政法的责任、民主、公正等理念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了法理依据。行政法对行政权的规范、调控和制约为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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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行政法 行政法治 公民权 |
Thinking About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ety Under Administrative Harmonious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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