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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清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时间表
摘    要:2004年8月,建设部宣布,2005年春节前解决所有2003年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工程款2004年底前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2005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相应制定了清欠时间表。

关 键 词:清欠  拖欠工程款  春节前  款项  民工工资  自治区  预算拨款  各级政府  中央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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