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他人耕牛贩卖销售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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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林.毒杀他人耕牛贩卖销售有罪[J].山东人大工作,2007(10):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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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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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某村村民马玉的长子石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于2003年刑满释放。石祥刑满释放后,恶习不改,经常欺邻骂众,打骂父母,虐待其13岁的儿子。尤其严重的是。在2004年4月的一天晚上,石祥欲对其17岁的养女进行强奸。被母亲马玉得知后将该女救出。数日后,马玉趁石祥不在家将该女送出去打工。石祥得知后,恼羞成怒,经常持械责骂其父母,追问养女的去处,并扬言要杀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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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家法 不孝 刑满释放 故意伤害罪 案情简介 有期徒刑 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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