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四定”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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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树忠.“三分四定”提高社区矫正质量[J].政府法制,2012(30):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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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树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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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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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4年7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旗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抓手,探索并推行“二分四定”措施,(即:分类别管理、分阶段教育、分重点帮教和定人、定位、定量、定考核),实现了无一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一重新犯罪的目标,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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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质量 社区服刑人员 法制化建设 分阶段教育 教育矫正 重新犯罪 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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