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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法院实行诫勉制度
引用本文:孙丰岩,何涛.桓台县法院实行诫勉制度[J].山东审判,1996(3).
作者姓名:孙丰岩  何涛
作者单位:桓台县人民法院 (孙丰岩),桓台县人民法院(何涛)
摘    要:为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桓台县法院从1995年12月2日起,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中实行诫勉制度。中层班子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得力,造成工作失误的;执行国家法律不严肃.造成所结案件显失公正的;执行上级法院作出决定、裁定及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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