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开示制度:庭审实质化的必然路径 |
| |
作者姓名: | 陈在上 |
| |
作者单位: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53 |
| |
摘 要: | 庭审对抗模式无疑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一个突出亮点,然而庭审真正实质化的有效途径必须通过证据开示制度来保障实现。证据开示制度在促进真实发现、保障被追诉者辩护权、实现程序公正以及提高诉讼效率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时,须从证据开示的原则、时间、主体、范围以及对违背开示义务方的制裁等方面加以规制来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理性的证据开示制度,以期实现庭审实质化改造的初衷。
|
关 键 词: | 证据开示制度 刑事诉讼 庭审实质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