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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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永铕.更正[J].刑事技术,2006(3):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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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永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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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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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犯罪分子跨区域作案、流窜作案已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活动特点,以往由户籍地派出所为公民出国、出境及其他社会活动出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利用公安信息网络,通过建设“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建立起了比较完整、准确的违法犯罪人员十指纹和犯罪现场指纹信息数据库,为核查鉴定公民有无刑事处罚记录和提高公安机关出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的准确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指纹信息技术工作成为核查鉴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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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指纹信息数据库 指纹鉴定 刑事处罚记录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6)03-0053-01 |
修稿时间: | 200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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