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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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评论员.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J].人民检察,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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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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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夏日的北京,到处呈现出勃勃生机。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大会在京举行。党中央专门就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识,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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