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4个典型工伤认定行政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用工形式的流变、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的变迁以及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存在使得行政机关的解释充斥于工伤保险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过程之中.面对专业行政机关就工伤主体、认定条件、申请时效及法律适用等事项所作出的解释,人民法院通过恪守立法意图、合乎生活情理和适应社会需要三重原则的阐释运用,妥善处理了法律解释问题上司法独立审查、尊重行政判断及有效保障私权的三重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预示着开放合作型行政审判模式的逐渐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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