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制定于1918年的英国工党党章第四条(简称公有制条款)是工党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制定社会经济政策重要的理论依据。工党内部对公有制理论进行了几十年的争论,在40年代末期和70年代中期曾掀起两次国有化高潮,努力实践这一理论。了解工党对公有制理论认识的变化,探讨其实践活动的得失,对进一步认识工党的性质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实质都有一定意义。 一、公有制条款与第一次国有化浪潮 1917年在俄国革命的鼓舞下,英国工人中的社会主义热情高涨。1918年2月,费边社主要成员西德尼·韦伯起草了新的工党党章,在第四条“党的目标”中提出了著名的公有制条款。这一条款把实现公有制作为工党的奋斗目标,使工党“第一次明确地获得了一个社会主义的基础”(亨利·佩林《英国工党简史》1977年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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