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江苏省委报告的通知(一九七五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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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现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徐海地区贯彻执行中央九号文件的情况向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报告很好,可供各地解决本地区问题时参考。中共中央 一九七五年六月二日 附: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徐海地区贯彻执行中央九号文件的情况向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报告(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在党中央直接关怀、指导支持下,徐海地区从三月十一日开始贯彻中央九号文件,一个多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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