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与风险防范法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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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勇.航运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与风险防范法律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5(12):15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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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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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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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国外资产证券化已扩展到船舶抵押贷款、港口基础设施应收款和港航企业贷款的资产证券化。航运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已经展示出可令人期望的前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创新和发展,航运应收款将可能成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越来越受证券投资者的关注的投资项目。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航运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也将会加入我国目前刚刚萌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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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运应收款 资产证券化(ABS) 特殊目的机构(SPV) 风险防范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5)12-01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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