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在司法工作中貫徹羣衆路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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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張耀儒.必須在司法工作中貫徹羣衆路綫[J].法学,19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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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張耀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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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群众路綫是我們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和组織路线。这是因为我們党和国家是体現工人阶級領导的,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党所領导的革命事业中的各項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是人民群众的集体事业,只有团結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把工作做好。我国宪法第十七条就明文規定:“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須依靠人民群众,經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傾听群众的意見,接受群众的监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便是貫彻一切工作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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