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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一罪,可否判三罪?
引用本文:张建伟,王海英.控诉一罪,可否判三罪?[J].诉讼法论丛,2000(2).
作者姓名:张建伟  王海英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人员(张建伟),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处长(王海英)
摘    要:在一定意义上,不告不理原则是对法院的限制性原则,其具体要求有三项,一是在起诉权人没有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不能主动启动审判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二是案件一经起诉,审判范围受到起诉范围的限制,法院不能对没有被起诉的人和事实进行审判;三是上级法院没有经过当事人(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的上诉(或者抗诉),不能主动启动上诉审判程序。不告不理原则及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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