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马汉文案例
摘    要:被告人马汉文,男,现年四十七岁,浙江省慈溪县浒山镇湾底大队人,社员,一九七四年四月起任湾底大队玻璃纤维厂供销员。 被告于一九七九年五月在大队玻纤厂任供销员期间,嫌工资低,经坎东公社综合厂口头聘请为该厂推销积压的玻璃丝布,议定按推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