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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监督权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夏正林  王胜坤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港澳基本法实施的相关机制研究","习近平对'一国两制'思想的创新研究"
摘    要:中央的监督权是中央作为主权代表所固有的权力,它是中央对香港所承担的宪制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方针得以准确实施和香港持续繁荣稳定的重要保证。中央监督权的范围应该涵盖整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所涉及的范围。应完善基本法所规定的监督机制,中央也有责任依法积极主动行使,同时,不能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关 键 词:高度自治权  监督权  授权  全面管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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