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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案例看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
作者姓名:高子程  孙丽业
作者单位: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摘    要:自古罗马以来一直流行于世的格言:“人不能裁判有关自己的审诉”.回避制度设立的法理意义就在于将影响公正的因素最大限度的排除。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将回避制度列为民事诉讼基本制度之一,专章对回避的原因、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并于2000年1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关 键 词:诉讼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法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法理意义  基本制度  古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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