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从现实案例看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
作者姓名:
高子程
孙丽业
作者单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摘 要:
自古罗马以来一直流行于世的格言:“人不能裁判有关自己的审诉”.回避制度设立的法理意义就在于将影响公正的因素最大限度的排除。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将回避制度列为民事诉讼基本制度之一,专章对回避的原因、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并于2000年1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关 键 词:
诉讼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法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法理意义
基本制度
古罗马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