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叫报案人出“车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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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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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秦安县郭嘉镇的一位村民,因邻里纠纷向镇派出所报案。然而派出所不但没能帮助解决问题,反而向其收取了100元办案路费。镇派出所所长对此的解释是,该所没有一辆警车,也没有一分钱的办案经费,让投诉人出钱支付车费,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的事。(见7月11日《西部商报》)当事人向派出所报案,问题还没能得到解决,却先要为办案民警支付“车马费”,这样的事情实在太荒唐。为前来求助的群众排忧解难,本来就是公安部门的天职。郭嘉镇派出所为什么敢于收费?原因可能很简单,按照常规也不难理解:因为它是一家公权部门。众所周知,对于一些公权部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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