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整相关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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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有东,李季宁.上市公司重整相关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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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有东 李季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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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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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法有很多制度上的创新,其中之一就是引进了重整制度。重整制度,又称公司更生制度,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确有再建希望的企业,在法院主持下,由各方利害关系人协商通过或依法强制通过重整计划,进行企业的经营重组、债务清理等活动,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获得更生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给上市公司的再生带来了新的契机,自破产法实施以来,已经先后有十几家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由于破产法关于重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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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资人 债权人会议 债务人 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 法院裁定 重整制度 破产法 利害关系人 上市公司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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