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之重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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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本燕 汪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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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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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明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问题,证明标准则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是诉讼程序中极其重要却又难以把握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证据法》,我国的证明责任制度仍呈“块状”分布,即将证明责任制度分成三大块,分别规定在三大诉讼法中。本文分别从三大诉讼法的角度,提出笔者对于重构我国证明责任标准的一些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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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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