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1998年4月,贵州省某国有农场场长王某,安排被聘为该场“发展种植核桃项目办公室”负责指导种植技术工作的副主任孔某(无薪水),联系购买10万株核桃树苗。孔某在征得王某同意后,委托其弟孔三(苗圃个体户)购买。11月,孔某告诉王在云南省购买核桃树苗每株6元(当时当地的价格每株10元),王表示同意购买,并向孔某明确,把事前预付给另一苗圃场准备购买树苗的15万元作为这次购苗的部分款项。12月,孔三从云南省购回10万株核桃树苗,孔家兄弟以每株6元(因孔三和直接出售树苗的人至今未找到,孔某现称单价为3.6元,经查实际单价不超过2.5元)的价格与该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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