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创新社区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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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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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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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在社区自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区民政局按照“议行分设”的原则,在社区居委会下面设立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两个专门的工作机构,使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议”的机构。对社区事务和社区管理行使决策权。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则共同执行社区居委会的决策,服务辖区居民,实现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同时,完成政府有关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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