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误引起的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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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治 兆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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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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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十月下旬,江苏省建湖县电视台在建湖新闻节目中,连续数天播出强奸、流氓、盗窃犯丁正军被判处死刑的新闻,殊不料这在建湖县建阳镇却引起了一场风波,并引出了一起奇巧的侵害名誉权纠纷案。罪犯丁正军原系建湖县建湖镇棉织厂工人,因犯强奸、流氓、盗窃罪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建湖县电视台在建湖新闻节目中播出该消息,但在播出时却将建湖镇棉织厂误播成建阳镇棉织厂,真所谓“大于世界,无奇不有”,建阳镇棉织厂倒真有一位与罪犯丁正军相同年龄,同姓又同名的丁立军,由于电视台指明是建阳镇棉织厂,而建阳镇棉织厂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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