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益物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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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静.论用益物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J].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04(4):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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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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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律系2002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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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益物权是物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类社会实践中,为解决物质资料的所有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是所有权与其权能相分离的必然结果。这种分离适应了商品经济要求扩大所有权扩展财产使用价值的要求,对于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充分发挥物质资料的效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无不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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