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依法治市”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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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尚鷟.把“依法治市”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J].法学杂志,19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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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尚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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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总干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研究生院行政法导师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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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把法律交给广大人民,这在我国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自1985年6月中宣部和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订五年规划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依法治市,是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最早提出依法治市要求的是全国普法的先进城市——辽宁省的本溪市。继本溪之后,一大批城市相继开展了依法治市工作,一大批国家大型骨干企业开始走上了依法治厂的轨道,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报载,截至1990年8月为止,全国已有170多个大中小城市实行依法治市。有的省已经提出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的设想,并已确定了一大批试点单位。目前,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工作,正由城市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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