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的说明——1996年10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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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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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军委 委员、总参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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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1997年7月1日,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的规定,届时将派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部队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为了保证香港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制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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