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增值税发票能否作为认定收货事实的依据
作者姓名:陈艳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买方将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或通过认证,就能推定其已经实际收取了发票载明的货物,且应据此认定欠款数额。

关 键 词:增值税发票  系统认证  证明力  证明标准  宁海县  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认定  公司  进项税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