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内法学界关于沉默权的研究曾有过两次热潮:一次始于1990年初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期间;第二次便是随着1998年10月5日政府对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力国际公约》的签署,部分报刊上就我国是否应该确立沉默权进行了专题讨论。由此而产生的所谓“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之争,其场面可谓沸沸扬扬,不亦乐乎。法律需要理性,对于是否应该确立沉默权必须全局观之,理智思之,而后行之。沉默权制度在保障人权方面功不可没,鉴于我国当今刑事司法中刑讯逼供现象之猖獗,似乎有必要给嫌疑人、被告人保持沉默的权利以抵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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