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在学理和实践中遭遇不同境遇,这缘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非诉行政执行的认识和定位存在差异。尽管该模式遇到各种新问题,但是从法规范结构比重、司法数据支撑以及法治政策导向来看,还是有必要继续坚守,其理论正当性和法律依据问题,可以从分权制衡、司法适度能动、职能分离等实质法治主义角度得以诠释,人权保障、正当高效、分离协作应作为其运行的基本原则,在案件管辖上仍应坚持普通法院为主,不宜全部划给跨区划法院,案件类型上宜采取全面裁执分离思路,案件执行上应实现执行程序的规范化、责任承担的合理化、府院关系的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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