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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欠条就要代为还款吗?
摘    要:编辑同志: 2001年7月,车主李某与买主王某经我介绍达成车辆买卖协议,价款为47000 元。因所带钱款不够,王某仅付了40000 元现金,为促成交易成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我应车主要求以自己的名义给李某写了一张7000元的欠条。我当时的身份是介绍人,谁知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王某拒付所欠款项。为此,车主于近日转向我追索该7000元欠款。请问我有义务代为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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