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二元体制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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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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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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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体制是一种由《宪法》和《立法法》共同构成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这种宪法监督体制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为了尽快的启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我们应该将现行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转变为宪法监督二元体制,由议会监督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和合宪审查权,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权力行为的违宪性问题,而由司法监督行使宪法诉讼权,负责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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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监督 违宪审查 合宪审查 宪法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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