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天津地处中纬度沿海地区,四季分明,夏热冬冷。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建筑能耗总量逐年攀升,占全社会能耗比重近30%。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效,不但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而且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012年5月9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59条,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内容,为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制促进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