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的做法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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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军.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的做法不妥[J].人民司法,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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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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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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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的做法不妥编辑同志:现在有些法院在执行民事、经济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然后在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时强制执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对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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