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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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雪军.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28):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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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雪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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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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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救济制度,对受害方的权利救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反垄断法是实际损害赔偿制度,并不能起到诉讼激励作用,从而使得受害方成为了权利上的懒惰者,甚至是权利上的睡眠者。本文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对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美国三倍损害赔偿制度与德国判决前利息制度进行了法律经济学评析,从而本文建议,我国应采取“三倍惩罚性赔偿”和“判决前利息制度”相结合的损害赔偿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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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损害赔偿制度 法律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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