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式冤案”的制度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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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杰,秦洁.关于“中国式冤案”的制度性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29):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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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杰 秦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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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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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弗兰西斯·培根说:“一次错误的判决,有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错误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水源。”反观历史冤案,可以总结出一个共性,那就是虽然造成冤案的诸多因素早已显现出来,但蒙冤者伸冤的历程却依然曲折漫长。司法被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冤案却成为司法正义的伤1:7。如何从制度建设上有效预防冤案的发生,并在冤案发生后得到及时纠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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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冤案 公平正义 人权保障 司法制度 纠错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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