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以消费公益诉讼这一人民法院面临的全新领域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了作为引领消费公益诉讼全过程的核心及灵魂的司法理念问题,提出了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司法权行使的核心价值,以职权主义作为司法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以法官自由裁量作为司法权行使的重要补充,以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作为司法权行使的合理限制的四项司法理念,作为审判消费公益诉讼案件时必须秉持的基本法则。针对消费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本文还研究了消费公益诉讼特殊审判规则的构建问题,从案件受理、审理、裁判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及案件执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制度设计。重点研究了消费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管辖、消费公益诉讼能否包括损害赔偿之诉及公益和私益可否一并受理、案件审理和执行阶段哪些方面可以突破当事人主义和民事权利处分原则的限制、诉讼双方证明责任的划分、对调解及庭外和解撤诉的限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裁判的既判力、诉讼激励、执结标准等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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