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邻里纠纷 法官调解
作者姓名:洪钰铉
摘    要:正唐某与张某系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某村的隔壁邻居。张某在自家后门建造的猪圈及排污化粪池一直闲置着。后来隔壁的唐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两层楼房,该房屋紧邻张某家的猪圈及化粪池。建造时为了通风采光的需要,唐某在房屋东面开设了一道侧门。后来张某为了方便老母亲倒马桶,在原化粪池上加盖了简易厕所。这之后,矛盾就产生了。经社区、派出所多次处理,两家矛盾仍未解决。唐某一气之下,以张某家的厕所影响其侧门的通风采光为由诉至宣州区法院,要求张某拆除厕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关 键 词:宣州区  狸桥镇  两层楼房  精神损失费  在原  撤回起诉  网络直播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