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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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馼,尹蔚民,马建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8):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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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馼 尹蔚民 马建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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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监察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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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监察部2009年2月9日第1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8年12月30日第16次部务会议、国家统计局2008年11月6日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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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监察部 违法违纪行为 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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