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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突发事件的特点及成因
引用本文:李世顺.农村突发事件的特点及成因[J].创造,2000(7).
作者姓名:李世顺
作者单位:云南省云县大寨乡政府
摘    要:近年来,由民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斗殴、上访乃至民转刑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在农村尤甚。通过对云县大寨乡13个村近20起案件的调查,发现农村突发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因新旧利益格局的变化,为争执切身利益而诉诸武力的案件多,因山林、水利权属引起的突发事件多;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突发事件多;因生产、生活琐事导致家族之间或家族成员之间斗殴引起的突发事件多。此外,因大寨乡地处云县东南部交通要道,车辆往来多,因车祸引发的突发事件也多;因修乡村公路引发的群众性上访多;因基层干部不廉洁,乱收乱罚乱扣留,增加农民负担,导致抗粮、抗税事件多。除上述几种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少。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少,大多数拖着,认为只要事情一闹大,就有人来解决。这种心理,致使案件越来越多,后果越来越重。农村突发案件出现的主要原因有: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一级两委班子涣散,领导不力;农民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大都抱着有问题自己解决,只要事情闹大了,就有人来解决的不正常心态;宗族势力、恶霸势力的影响;职能部门的宣传引导不力。目前,各村普遍设有民调主任和治安主任,但真正负起责任的寥寥无几,派出所、法院、调解委对民调、治安主任的培训没有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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