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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环保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现就做好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决定》,支持和配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务院《决定》规定环境保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城市管理领域中"环境保护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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