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革除人身依附关系的残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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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鼎华.大力革除人身依附关系的残余[J].唯实,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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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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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身依附关系,是封建制度下农奴(或农民)人身不自由而依附于封建主的状况。在封建制度下,农奴(或农民)为了从封建主手中取得土地,建立自己的经济以维持生活,被迫接受奴役性条件,不同程度地失去人身自由。封建主凭借占有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收缴农奴(农民〕的地租,并可任意使唤、惩罚他们,甚至把他们作为物品来买卖、抵押或转让。农奴(农民)对封建主的这种人身依附关系,是封建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宪法也规定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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