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日前,辽宁省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日常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意见》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审判、检察、外事、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银行、税务、工商、金融监管等机关和部门共同参与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稳妥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对领导干部报告的婚姻、房产、配偶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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